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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地区“文革”纪略(中篇)
录自《宝鸡市志》附录,三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2405~2413页
四、“三支两军”和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在机关瘫痪和农村、工厂停工停产“闹革命”的混乱形势下,为贯彻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宝鸡军分区党委决定,由军分区两名领导负责,吸收原地委、专署等有关单位个别同志参加,于3月2日成立宝鸡军分区生产办公室,负责指挥全区的工农业生产。3月11日和3月21日,又相继成立了由军队、地方领导干部、群众组织代表组成的宝鸡军分区农业生产委员会和宝鸡市工业生产指挥部、文教卫生指挥部、农业生产办公室、3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8145部队(21军63师)奉命进驻宝鸡,执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任务。到3月底,在驻军的帮助下,全区除凤县外,均建立了由军队和地方干部结合的生产领导班子;宝鸡市绝大多数工交财贸企业亦成立了生产领导班子。9月,宝鸡军分区农业生产委员会和宝鸡市工业生产指挥部、文教卫生指挥部和农业生产办公室撤销,分别成立了地、市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地市的日常工作及经济工作。12月4日,撤销地、市两个指挥部,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宝鸡支左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全区的政治、经济工作,行使管理权。1968年2月15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宝鸡专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宝鸡专署公安处、宝鸡检察院、宝鸡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宝鸡地区各县也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和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
1967年12月,宝鸡支左委员会协调各“造反派”组织开展“革命大联合”,先后分别成立了宝鸡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宝鸡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协商会,就革命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名额分配、结合对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兰州军区党委批准,宝鸡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宝鸡市革命委员会分别于1968年2月28日和3月26日成立。(止)[至]8月初,宝鸡地区11个县,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到8月底,全区203个公社、镇和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也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全区社会动乱的局势相对趋于缓和。
五、“斗、批、改”
地、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不久,反对“右倾翻案风”在全国掀起,相对缓和的全区局势再度紧张起来,造反派之间的派性斗争重新加剧,一度停止的武斗伴随“斗、批、改”而来。
1968年4月7日,专区革委会作出《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迅速掀起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的安排》,全区批斗“走资派”的恶风又刮了起来。从4月7日起,地、市联合召开批斗陕西省党政领导李启明、赵守一大会;结合专案调查,和宝鸡专区党政领导张方海、李浩、惠居良、肖江洪开展“拼刺刀”大会。嗣后,在全区掀起批判领导干部的浪潮。3月24日,宝鸡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朱子彤被“造反派”殴打;5月7日,地委机关造反团以查找特务证件为由,将原宝鸡地委副书记薛志仁的坟墓挖开;8月2日,原永红机械厂工程师黄家肇被批斗含冤身亡;8月11日,上千名“革命小将”打着“揪军内一小撮”的旗号,冲进军分区,将杨建鼎政委拉到市区游行、殴打,数日后放回;8月13日,原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牛行光(女)在宝鸡烟厂工地管理劳动时被逼跳楼身亡;1969年1月6日,(将)原宝鸡专署副专员肖江洪被“依法拘留”关进监狱;1月8日,(将)原宝鸡地委书记张方海、专员李浩被“军管”投进宝鸡县监狱;3月24日,将原地委副书记惠居良关进千阳县监狱;1968年1月9日,原扶风县副县长王效景被“革命造反派”绑架殴打身亡。专区和市级部门、厂矿企业及各县社领导干部大都被批斗,关进“牛棚”,有的被投进监狱,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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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还检讨向学校和某些部门派工作组是“压制群众”,1968年夏却说派“工宣队”、“军宣队”是“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革命措施。8月,宝鸡地、市革命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组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及各事业单位,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上层建筑领域的“斗、批、改”。宝鸡市组织了6000多名工宣队员,进驻西北农学院、西安石油学院、凤翔师范等130多个单位。宝鸡专区组织了3000多人的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800多所小学。解放军驻宝各部队派出2400多名指战员,组成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11个县的160个公社568个生产大队及部分机关单位。
1967年底,发表毛泽东主席“要斗私、批修”和“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得到解决”的指示后,宝鸡地区立即掀起了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热潮,到1968年下半年,各级、各单位革命委员会均举办了为期近一年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斗私批修”,巩固革命大联合和新生的红色证券——革命委员会。
1968年10月9日,宝鸡地区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指示,到年底全区共有5569名干部被下放劳动,其中在生产队插队的1513人,在“五·七”干校劳动的2792人,去车间、基层、商店劳动锻炼的1264人。地、市共有58772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六、“打、砸、抢”事件
1967年下半年,“革命造反派”因观点不同,分裂成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组织,形成了“宝鸡地区工矿企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反总部”(简称“工矿总部”)和“宝鸡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总司令部”(简称“联总司”)两大组织。他们都自称是“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造反派”,互相攻击对方是“保皇派”,为取得支左部队的承认,在大联合组织中争取主要地位,而发生互相辩论、攻击、谩骂甚至武斗,其范围涉及到机关、学校、工厂、街道、农村。“造反派”组织由初期用棍棒围斗,后来发展为自制武器,抢夺部队枪支、弹药,动用大炮、车辆,以“文攻武卫”的名义,进行大规模武斗,严重破坏了生产和工作,造成社会的混乱和不安。
8月17日,宝鸡市两派组织在机砖厂发生武斗,双方约有4500人参加。他们调运汽车15辆,武斗人员头戴安全帽,手持铁棒、木棒等凶器,打伤40多人。
8月25日至28日,陇县发生持续三天的大型武斗。参加武斗的人数先后有15000多人,动用了棍棒、长矛、土枪、土炮和枪支及两部电台,出动汽车200多辆,武斗中死亡16人,数百人被打伤、打残,砸抢公私财物价值数万元,抢走了该县武装部的全部枪支。
11月21日,虢镇地区发生武斗,由晚上10时持续至次日早7时。参加武斗2000余人,出动汽车9辆,土坦克、摩托车各一辆,各种枪械173支,长矛220多把,其他器械130多件,当场打死7人,伤残220多人。
1968年5月21日,扶风县一派造反组织武装冲击并抢占了监狱,直到8月1日才退出。强占期间,他们穿戴解放军服装,站岗放哨,搜查县中队枪支弹药,随意提审殴打犯人。
6月6日,岐山县蔡家坡地区发生大规模武斗,涉及到岐山、扶风、眉县、陇县、凤翔、宝鸡等6县1市的30多个单位,参加武斗的有800多人,动用不同口径的土炮40门,各类枪支500余(支)[枝],手雷近千枚,及坦克等重型武器,当场打死20人,伤残32人。
6月12日,岐山地区一派造反组织,手持武器抢走县人民银行现金23万元。
在这期间,其他一些县也发生了规模不同的武斗事件和冲击驻军、武装部、粮站、商店等事件,造成人身伤亡,国家财产受损。
1968年7月28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的“关于制止陕西地区武斗事件的六条规定”(即“七·二四”布告)传达到宝鸡。专区革委会立即召开常委会,进行学习、讨论,并将“布告”传达到各县。29日,专区革委会抽调1300多人,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由革委会常委和委员带领,分赴各地宣传“布告”,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制止日益扩大的武斗。8月10日,专区革委会作出八条规定,通告全区,要求立即停止武斗,无条件解散一切武斗专业队,在8月25日前必须主动上交一切武器弹药和其他武斗器械。到8月底,全区共收缴各种枪支7447(支)[枝],各种炮162门,子弹109432发;宝鸡市收缴枪5000多(支)[枝],轻重机枪234挺,各种炮89门,枪炮弹74331发,手榴弹3866枚。武斗始被制止,“打、砸、抢”行为有所收敛,混乱不堪的局面开始好转。
七、“清理阶级队伍”
从1968年下半年起,地区革委会在开展“斗、批、改”中,决定在全区进行“清理阶(极)[级]队伍”。工宣队、军宣队进驻机关单位和公社、大队,发动群众揭发批斗“特务、叛徒、反革命分子”及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补订地主、富农成份。到1969年上半年,“清理阶级队伍”基本结束,全区共清理出“阶级敌人”46724人,补订“漏划地主、富农”成份10048户。在清理“阶级队伍”中,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纠正。
1969年初,宝鸡专区革委会发出紧急通知,清查西府地下党(定名为“001专案”)。宝鸡支左委员会成立了“001”专案组,把麟游县作为重点,派去了200多人的工宣队。此案清查到1971年8月结束,历时近三年。全区共查出涉及此案的所谓“叛徒”、“特务”、“反革命”等地下工作人员696人,其中地下共产党员473人,非地下党员的武装游击人员223人。这批人员中,有“文革”前任省厅、局级以上职务的干部4人,县团级干部29人,乡镇级干部45人。因此案而致死的27人,伤残的1人,拘捕6人,开除党籍5人,开除公职18人,株连其家属的就更多。西府地下党被错定为“叛徒、特务、反革命集团”。
1978年11月27日,中共宝鸡市委发出《关于对西府地下党错案平反决定》,宣布“001”号专案调查中所形成的材料一律无效,平反了这一重大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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